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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问题的说明
发布日期:2015/06/03    阅览:

一、根据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,我校今年毕业生的户口应全部从学校迁出,学校不再保留毕业生的户口。

二、登录我校户籍管理系统(、http://iplat.ujn.edu.cn/huji/)点击学院、班级查找本人户口信息,在本人户口信息栏目里点击编辑,在迁往地址栏目内添加户口迁往地址并提交。具体要求:

1、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填写为: 省 市 区 路 号 单位。

2、未落实工作单位迁回原籍的应填写:毕业生原籍的详细地址。

如:生源地是农村应填写: 省 市(县) 镇(乡、办事处) 村。

生源地是城镇的应填写: 省 市(县) 区(办事处) 路 号。

3、升学的:

(1)升入济南市以外高校的应填写为: 省 市 区 路 号 学校(院、所)。

(2)升入济南市内高校的应填写为:毕业生原籍的详细地址,并注明市内升学。

(3)本校升学的应填写为:校内升研。

4、办理山东省、济南市人事代理的应填写:省、市人才服务中心。

三、毕业生户口迁出流程:

6月3日-6月10日毕业生登记户口迁往地址添加并提交

6月10日--15日户籍科根据毕业生提供的户口迁出信息,进行户口迁移证打印

6月15日—6月18日将打印好的户口迁移证交到派出所进行审批、盖章。

6月18日—6月20日将审批后的迁移证交到各学院,由各学院发到毕业生手中。

另:借户口卡未还的同学,请务必于6月10日以前归还,以免耽误户口迁移。

咨询电话:82767949 82769182(东)

2015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情况一览表.xls

安全管理处

2015年6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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