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《毕业论文指导手册》相关内容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1、 在毕业论文期间,指导教师不仅应负责学生论文指导,还要对学生的思想、行为负起责任,在整个毕业论文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,严格请假制度,并做考勤检查记录,以保证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各项任务。
2、 在毕业论文期间,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,学生未经请假3次无故不参加指导教师安排的论文指导活动,不得进行毕业答辩。
3、 学生毕业论文期间如需请假应填写请假单,先由论文指导教师批准签字后,报辅导员签字方可生效。
4、请假单见附件1。